段福惠律师解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新规定

文章首次发表于:衡杓律师官方网站 | 作者:衡杓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10-17 | 371 次浏览 | 分享到:
段福惠律师解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新规定

2022年9月23日自然资源部发布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0月1日施行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同时废止。
新规体现的主要内容,此处先分析以下3点:
1、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的实施主体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具体工作依法由其执法工作机构和其他业务职能工作机构按照部门内部确定的职责分工承担。
2、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的基本内容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法行为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土地、矿产、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实施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的执法行为。
3、自然资源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
自然资源执法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矿产、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过程中,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或者相关人员表明身份。
当然该规程还详细规定了案件办理的具体程序。